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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里尔可持续发展技术学院学生组织活动规范开展制度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2-06-13

特里尔可持续发展技术学院学生组织活动规范开展制度

 

为规范学生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开展,使学生组织的活动更加正规化、合理化、规范化,使学生组织的活动更加有影响力,特制定本制度:

1、举办活动之初,相关部门应召开专项例会,进行商讨,并总结出关于活动的详细策划书,内容含活动时间、活动地点、活动内容、活动准备及参与人员、经费预算等。

2、举办活动部门提交详细策划书和填写《特里尔可持续发展技术学院学生活动申请表》上交院所在学生组织管理层审核,审核后提出修改意见,策划书修改后,经所在学生组织管理层审核通过后,上交院团委,院团委老师审核通过后活动予以展开。

3、若多部门共同联合举办活动,则由主办方提交活动策划书,共同填写 《特里尔可持续发展技术学院学生活动申表》。

4、活动通过团委审核后,在活动举办之后,按照相关规定向分管财务部门进行活动经费的报销。

5、活动规模较大的,需要赞助的活动,由举办活动部门向院团委提出申请,经团委同意后,由学生团委宣传部与融媒体中心外宣部与商家进行赞助事宜讨论,最后由院团委同意确定赞助事项。

6、活动若需融媒体中心予以配合传,需向融媒体中心行政部提交申请,由融媒体中心给予宣传海报、条幅等方面支持,并在活动举办前和融媒体中心做好摄影装备工作

7、活动举办结束后,活动举办部门进行活动总结,并按照《特里尔可持续发展技术学院活动总结格式》填写活动总结,上交所在学生组织管理层和院团委报备,并在部门例会上进行活动总结。

8、在活动开展期间和结束后,融媒体中心外宣部负责编写新闻稿,及时向公众号和其他网络媒介对活动进行报道。

9、学生组织任何成员不得借助举办活动而获利或者达到其他私人目的,否则视情况严重性予以严肃处理。

10、举办活动时,所有参与活动成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,以活动为第一目标,并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,不得做任何有损学生组织形象的事情。

11、举办活动部门要对整个活动负责,要充分考虑到活动发生中可能出现的问题,提前准备好应急方案,如活动出现问题,该部门所有参加本次活动成员要对此负责,并做出相的检讨。

12、活动结束后,举办部门可在例会上做活动总结,其他部可提出具体意见。